文章題目:婚姻及伴侶之靈修[1] - 通往光明之路(一)
目錄
序言
第一部份
一、通往上天的內修之路
二、世俗的婚姻以及男女關係
三、性行為的昇華
四、不應該拆散上天所締結的婚姻
五、婚姻以及伴侶的成長法規
六、陰陽法則的性格差異
七、婚姻是跟上天締結契約
第二部分:進化法規的運用
一、夫妻同修
二、更高層面的聯繫
三、無私之愛的本質對世俗人而言是陌生的
四、共同的業力以及共同通往高精神層次
五、沒有伴侶的輪迴
六、人類的使命
參考資料
序言
男人女人由於愛而結合並共同攜手走人生的路途,結合意味著上天的意願,因為上天也認同家庭、婚姻跟伴侶。祂希望看到我們和睦相處,而非離異;祂要我們和諧而非對立;祂要我們的婚姻和諧,在無私的愛中彼此幫助、教養小孩。而以下這”婚姻跟伴侶的修道法規”僅是提供我們如何維護婚姻跟伴侶關係的參考:如何由吵鬧、紛爭轉變成寬恕、和睦;如何從佔有慾望轉變成無私的愛,也希望婚姻跟伴侶關係得以在每個人的努力之下趨於穩定。靈修者當然是希望家庭、婚姻以及伴侶之間是建立在穩定的基礎上的。我們也知道只要婚姻建立在無私的聯繫上並以上天為依歸,把祂當作是生活重心,此世界也可以變成天堂的。此文只是提供一般有關婚姻跟伴侶的幾項醒思,作為結婚者以及有伴侶者參考,一起來步入靈修路途,即從世上的牽扯步入無私之愛的連繫。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是修道理論,以作為闡述婚姻與伴侶之根基;而第二部分則以實地運用為主題。
此文不僅適合這時代的人,因為處於時代轉變而無所適從,更適合未來願意走靈修路線的人。(註:這是十多年前寫的)
第一部份
一、通往上天的內修之路
整個永恆的世界都是建立在兩極的法規上。永恆的精神,即上天,是包含著陰陽,正負兩極的。
上天創造了陰陽的精神質體以彼此相愛,並且互相建立起精神的聯繫。如果天上的陰跟陽兩個精神質體互相結合就會形成一個雙重性,即兩位一體。
這種兩極作用在地球世界也發生作用,故會有男女產生愛情,締結伴侶或婚姻。然而這個世俗小團體的組合跟天上那種結合通常是不一樣的:伴侶對對方通常有所求;他們大都並不是想付出,而是想得到。無私的愛在這種只想由對方擁有的情況下被扭曲了;無私的上天能量因此被降低,也顯現在性行為上。
每個人本來都是上天最純淨的精神本質。為什麼會透過神性的降低而成為一個頻率低、粗糙的人身呢?以下我們就簡短的來分析這整個宇宙的關連。
人的本源是精神,上天就是精神。祂的本質是永恆的付出、無私的愛。祂創造陰跟陽的精神質體並付予雙方自由意志。有些精神質體濫用了自由意志,行為上違反了上天法規。他們不是活在上天的意願,即在真愛裡面,而是執著己見。這個過失導致所謂的整體下降,即從以前在上天的世界整個純淨的精神質體密度增強,而成為物質體跟這個物質世界,我們地球也屬於其中的一部分。
地球世界是一所活生生的學校,是個人類為了消除這些過失的場所。人的目的就是要再回到本源,即當上帝的兒女,跟上天一樣完美。而回到完美的也就是把我們引導回到跟靈魂另外一半結合的世界。人是大宙天的小宙天,他的結構跟精華與整個宇宙完全一樣,故回到本源的路途唯有依賴神性的引導,如果光以各人的力量是不可能的。
永恆上天包含著七個基本能量,它是神性的四個本質:秩序、意願、智慧跟嚴謹,以及三個上天的本質能量:容忍、仁愛跟慈悲。人精神體是由這七個基本能量所組合而成的[2]。在一個帶有過失的靈魂裡面這些能量均是受到「蒙蔽」的,因為環繞這上天最純的精神體周圍都會附上一層外殼,這些被蒙蔽的外殼會將違反上天法規的一點一滴顯現出來。而在人身上的這七個基本能量就因此壓縮成七個能量中心,這是所謂的意識層次中心[3]。上天的生命能量透過這些意識層次中心得以流入到人的身體:身體所受到的蒙蔽越少,流進去的能量就越多。
人一生的任務就是要透過自我認識、求取寬恕、寬恕別人、與人為善及過著合乎上天法規的生活來把靈魂的負荷去除掉。如果靈魂在一世的時間沒有辦法達成這個目的,他還是要再來輪迴的。
淨化的路程是經過七個不同的層次,這七個層次的路途是人跟他靈魂的進化過程,這是一條由自我認識到體驗上天的路;這是一條往內修的路,是一個受蒙蔽的靈魂一步步的趨往純淨上天精神體的路程。
無私的愛並不認識束縛- 它是自由的。
一個無私的人付出時並不會懷著期待,他不會去思索別人怎麼樣去處理這份禮物;他會去信任,他是真誠的,他可以體諒一切,他不會耿耿於懷。如果他被誣賴,他會去澄清,但是不會計較;他不會看輕或責怪別人,他不會去評判,也不會譴責、詛咒;他不會想出風頭,他不是想被認同或是炫耀,他就是如此;他很能夠體諒並很樂意幫助別人,但是他是不會逼迫的;他有勇氣、敢負責任並能作出抉擇;他很親切但是也很嚴肅,他與人相處考慮周到,能夠關懷備至,體貼入微,坦誠自然;他不會想求表現,他很正直、堅強,但是並不驕傲自大;他很主動、有活力。他堅定沉著,他不多言並散發出溫暖的頻率;他很和諧,他所說的話跟感覺、思想符合;他所說的話會去做,也會去實踐。
一個無私的人是精神性的,他是與神性接近的,上天的能量會透過他放射出來,他會去執行上天的旨意,透過這無私的愛,上天有可能在他身上產生作用並成就偉大的事情。
二、世俗的婚姻及男女關係
人對於自己是神性來源的意識越來越少,物質主義跟唯理主義決定著我們的生活,導致人把自己當作是這個軀體。
很多人生存的意義就是在盡情的享受外在的生活,因此他們的所尋求、所努力的都是圍繞在滿足自己的需求上面。婚姻、伴侶往往都是出自外在的考量及有利的因素,大都是所謂的「理性婚姻」,都是指有政治、財經、社會或是宗教因素而結合的,也有當作事業跳板所結的婚姻,在這些情況之下,另一半被當作是一件物品或是有很多婚姻主要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上面的。然而性對兩方關係的維護並不是有承載能力基礎的:在兩方關係的開始時雖然兩個人在身體方面可以互相協調,但是在精神、靈魂方面僅有極少的一致性而且也缺少意願來互相容忍、體諒,所以在此前提之下,久而久之是不可能維護一個幸福婚姻或共同生活的。
「物以類聚」 以及 「異性相吸」 這兩句成語都表達出男女之間所會產生的作用,往往一個伴侶的選擇都是經過考量的:都會在對方找些自己所沒有的特性或角度。男人會找一個外在特點讓他感到最滿意的女人:這一點他很滿意,而那一點也合他的意,一個讓他感到可以提高價值的女人,就會讓他愛上了。而女人也會愛上一個她覺得最滿意的男人,跟他在一起覺得可以提升價值。男人、女人因此都是愛上外在的觀點:女人愛上男人某一方面她所沒有的;而男人也愛上女人他所沒有的,所以我們都是在找我們所沒有的伴侶。我沒有的他有,我等於是用我所沒有但是他有的來裝飾自己,現在我嘗試著去活在我另一半所擁有的當中。
而只要是另一半能夠繼續提供他所擁有的東西,我就可以藉此裝飾自己,雙方就會有相當的和諧。每個人都取自對方,這是一種自私的相處之道,兩者都像是吸血鬼一般,因為在另一半無法再提供我所期待的東西時就會產生不協調;因為如果另一半不再樂意的提供我所期待的,就會有爭吵,雙方可能會耍些技倆,想辦法去得到對方無法或不想再提供的。如果另一半無法提供給對方他所沒有的,那對方就會對這個人不再感到興趣,現在他忽然看到以前沒有看到的錯誤、缺點。為什麼?因為大家只有看到自己所沒有的,而且因為自己想要藉助對方的所有而活,大家都是愛上伴侶的外在條件,這個外在優勢全部用光了,後果就是空虛與不協調。在這個節骨眼上常常會導致分離或再找個自認為更適合作為「替代」 的新的伴侶。
擺脫這條絕境的方法談起來很容易,做起來卻不是那麼容易的。婚姻跟情侶生活的任務是:我對另一半所愛的,所欣賞的,他所吸引我的,這些點要靠自己去成長、發揮並把它引入彼此的關係當中。如果我愛的是對方的坦誠、忠實、可靠或是幽默,那就要自己去發展這些特點並把它帶入彼此的關係,這點表示每個人要自己去鍛鍊、去成長。這些內在價值的成長會發展成同樣的頻率,導致夫妻能量的協調,譬如如果先生特別謹慎、鎮定,而太太也成長了這個特性,很可能會有下列情況產生:因為某種原因先生有可能變得很生氣、很暴躁或攻擊性很強,這時候太太就可以用從對方所學到的審慎、鎮定的態度來面對他,雙方因此就有可能再度回到和諧。如果太太所提供的是親切、安全感而先生也發揮了這個內在的價值,如此在太太很絕望、很懦弱時先生就可以提供這項特徵。如此的話想僅從對方得到的心態就會慢慢變成每個人自己所成長的,而且可以付出去的。故大家應該發揮自己認為對方可貴的一面,這樣才有可能付出,雙方也才會有內在能量的溝通。
前面所言基本上是表達一種內在的進化,是要重新思考到現在為止架構兩性關係的方式。這是一種極端的改變,從只想要得到的愛延伸到可以付出的無私的愛,
故另一半所喜歡的,要自己去成長並把這個特點帶入彼此的關係當中。
為什麼男人跟女人會彼此互相吸引,之後建立起婚姻或情侶關係?原因就是建立在精神法規 「物以類聚」 的原理上。但是除此之外我們首先還必需顧慮到因果律,就是不管是在上一生或這一生自己所播種的都要自己去收成。
整個宇宙是沒有偶然的,我們這一生碰到的一切都是我們自己以前曾經做過的,因此我們只是收成我們自己在過去種下思想、行為種子的果實而已,故命運本來就是事先就設定好的,也是我們自己選擇如此設定的,沒有一件事情是在我們沒有造因的前提之下會讓我們碰到的[4]。而靈魂就是記載生命的一本書,它把所有我們的感覺、思想、言語、行為全部都貯藏起來,一切記錄到靈魂裡面的都不會消失。這些都是因,以後如果沒有領悟的話都遲早會發生作用的,故每個人所需遵循的精神戒律:要認清自己,因為自己所認清並從內心体悟的就不會再犯。如果有那樣的認清,則上天的恩典,生命的能量就會產生作用,祂會改變貯藏在靈魂微粒因子裡面的因或去減輕它。
在我們靈魂裡面所貯藏的因叫做靈魂的負荷、罪過或命運。因的另一種名稱是 「相互輝應」[5],相互輝應的法規是個認清自己極重要的工具,它告訴我們:造成我對別人生氣或激動的同樣因素也存在我的心中,別人因此就是我認清自己的一面鏡子。相互輝應的影像由此顯示出靈魂負荷的存在,如果自己認清了,就可以遵循法規去消除、淨化。在負面因的形成之後,就是靈魂過失的建立跟它補償還的期間,我們應該要好好的利用,以便即時透過內在成長來擺脫掉。如果我們沒有利用這段時間的話,補償的法規就會奏效,命運的補償可能就是以命運的打擊、疾病或困難的方式來顯現了。
在人不遵照法規的對待別人之際就已經為自己造了因,自己等於是欠了別人,因此犧牲者跟肇事者之間會互相牽制著,這就是命運的牽扯,它是由過錯所編織而成的。命運的牽制、束縛必需遲早要解除掉,而因與果的法規會一再的把透過命運而互相牽制的人聚合在一起。
地球不僅是個償還的地方,也是個互相聚會的場所,我們跟別人的相遇並不是偶然的,因為物以類聚,所以男人、女人會組成婚姻或結成伴侶都可能是命運的牽制所導致。他們的任務就是要將彼此之間的牽扯解開,取而代之的是產生聯繫關係。
由這點看來婚姻跟情侶關係就是一種自我成長的關係,在此關係當中每個人必需要成長。耶穌在聖經上說:「你看到別人眼中的一根小刺,卻看不到你自己眼中的大梁柱?」[6] 由於每個人都具有上天的自由意志,所以這裡並不是說要去改變對方,而是要改變自己。只有改變自己,才合乎上天法規,而這點也意味著此項工作是相當艱難的。
如果要跟對方離異,則所存在的問題並不會解除,而只是拖延而已,這一生將兩人湊在一起的命運繩索最遲會在下次的某一生中再把他們湊成一對,直到兩人之間所存在的瓜葛透過諒解等彌補過來為止。
世俗的人是受到自己的自我所牽制,牽制首先是由思想顯示出來的,如果我們的思想一直環繞在自己的財產上,我們就是被自己的財富所牽制;如果我們想的都是嫉妒、怨恨,想的都是別人的壞,我們就被它所束縛了。束縛、牽制會透過夫妻之間的共同生活中的想統治或被統治一方顯現出來。不管是統治者或是被統治者都跟對方產生互相牽制關係,這種行為的原由都是因為自我意識及不尊重他人自由所導致的。
牽制也叫做:我把我自己束縛在我所沒有的別人身上。但是互相聯繫卻不同:我在別人身上找到我所有的。如果我能夠成長我在另一半身上覺得可貴的特性,彼此就會有能量的溝通,即感情、思想都能自由的交流,這就是所謂互相聯繫;自由的流通跟能量的調換,在這種情況之下沒有人受到牽制,每個人都是自由的,然而兩人之間卻振動著和諧的頻率,流動著付出的能量。
三、性行為的昇華
性愛往往是造成男女之間追求身體結合的吸引力,但它是降低的神性能量。
在性愛過程中振動著渴望互相聯繫以及融合的頻率,由於事實證明靈魂的渴望及內心的不安無法透過性安靜下來,因此有些人會嘗試著增加性的次數,找新的姿勢或變化,甚至相信換個性伴侶可能就會達到性的更高品質了。一個對感情慎重的人遲早都會發現最後結局都是一樣的,這些經驗讓他覺得越來越乏味,甚至於無聊,新的跟舊的其實都一樣,都沒有改變。
激情的性是對享樂的追求,對象通常只是物品而不是一個所愛的質體,故追求性的享樂僅是想擁對它滿足跟刺激。由於每個靈魂、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是在前往上天的路途上;也因為經驗告訴我們光靠性是不會帶來幸福的,故一個能夠有意識的看透性愛者,都會自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並決定把能量用在他處,於是他會去昇華這個行為,使它變高尚。故每個人剛開始都會沉醉於享樂當中,之後體悟出另一個抉擇,夫妻就在無私的愛當中彼此奉獻出愛的能量,這是內在能量的交流,完全是伴侶彼此內在的交流。一個作這種決定的人不會再找性,此時他就會開始尋找另一個應付能量的方法,他不再如此毫無節制地縱慾無度,他終於領悟到兩個身體終究是沒有辦法變成一體的,相反的,靈魂內在如果跟對方神性結合就有可能跟上天聯繫,他所體驗到的是實體性的,甘地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昇華他能量的[7]。
上天的精神是看我們處在那裡就從那兒接引我們。不是苦修、排斥、壓抑是個指標,而是肉體的接觸發生在另一種層面上。
從享樂轉變到體悟的過程慢慢的會帶引我們,讓身體結合的次數越來越少,原因很簡單:尤其是在工作壓力很大的狀況之下,性常常被找來當成減輕壓力、挫折、過度勞累的工具。一般人相信這樣子也許不錯,結果是讓身體更沒有辦法放鬆或解除壓力,因為在性行為時會失去寶貴的能量,所以又產生進一步的能量損失。
所以我們應該不是在性行為上,而是先引導自己將性行為的原因及產生問題的地方找到解決的辦法。如果以上的都實踐了而夫妻仍然渴望有身體的接觸,則這個的品質是不同的。
上帝的精神並不是反對夫妻互相奉獻愛的身體的結合:
第一步,彼此付出愛會讓結合的時間延長;第二步,是男人在結合時慢慢的保留男性能量,因為無私的愛是聯繫,而不是催逼的;然後把所保留的男性能量轉變成精神和身體能量。互相聯繫的愛是一種內在力量的溝通,是感情、思想跟言語的交流,它們所放射出的是正面的能量。
對自己有誠意和對伴侶絕對的坦誠會建立起雙方的信賴,有了此信任就有可能把身體性行為昇華,使它變高尚。
身體結合的昇華是透過對思想的整理與五官的節制所得到的領悟,首先自問:我到底是誰,是動物性或是具有靈性的人?透過對自我的認識以及希望自己的願望跟慾念都能夠變高尚之際就可以瞭解到,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器皿,都是神聖的殿堂,身體每個細胞都流著上帝的力量。這點也表示,在我們的身體裡面沒有比較有價值或沒有價值的細胞,每個細胞都被上天所愛護著。
在思想的控制之下我拒絕對性的幻想,它會找尋以前的滿足方式,我的思想是明確而且正面的,它是對準我內在的神性和我的伴侶的。
一個知道去掌握思想並控制五官慾念的人,他會慢慢的昇華性行為,能夠在性行為時節省精力,並逐漸把精力轉變成身體能量。保留精力即是把性的力量提昇變成神性的本質核心,在那裡也是我們感情、思想、伴侶的所在。
所謂提昇男性精力就是在行為時不要加入感情與思想,而是與上天同在,在靈魂神性的本質當中是處於第七意識層次的附近,對女人能量而言也是一樣。
思想就是能量,自己想到之處在那裡也會加強行動。如果自己在身體行動時也在想,那就會加強這個行動,而過度刺激及能量的損耗就是後果了。
如果自己將感情、思想都朝向內在,就會把無私的感情跟思想放送到內在的神性還有伴侶上,也就會減低身體的活動,對刺激的願望也因此會降低。這就是精力的「提升」,這也是性行為慢慢昇華成身體的結合,再變成實體性的方式了。為了要昇華到較高的神性,男女雙方彼此要能信賴並深深與上天聯繫,因為沒有內在能量的幫忙是不會成功的。對男女而言每一個生活階段都應該有信賴,這會給予內在的安定與堅強,還有一個上天精神上的真正伴侶。
如果男女在身體的接觸上朝這個方向進行,則整個行為就不是性行為了,而是以正面含意來看是能量的交流,在有深刻感情及一致性之下的身體結合,同時與上天聯繫。
如果兩者當中無人尋求滿足自己的慾念,而皆是努力在將自己奉獻給對方、給上帝,那兩個人所體驗到的是精神上的聯繫,不是肉體的興奮。
不管性行為是屬於那一種性質,都不應該因為要變成一個精神性的人而去壓制它,真正的精神性是由低層次轉變到高層次的。
如果一個人由今天到明天馬上放棄慾念,縱使是苦修與壓抑,也就不是精神性的了。苦修的後果就是嫉妒、貪心、更加會用自我、貶低別人來提升自己、酗酒與不快樂。我們的腦細胞幾年的時間都已經設定了慾念的程式了,因此現在不可能一步登天,而是慢慢的、一步步的把它改變成身體性層次較高的生活。
每個人有自由來決定是否要接受上天的指示,精神境界沒有禁令只有建議。對那些對性的體驗如同不通路的人而言這是個福音,讓他知道有條可走出的道路,而其他的人也許僅是害怕要去面對所習慣「快感」的損失了。
精神內在法規指示給尋找者這條靈修漸進的改變路線,最後這些力量也不在實體性中發揮掉,而是改變為精神與身體的能量,快樂跟精神活力就是它的後果了。
[1] 所謂伴侶即沒有法院公證,然而在上天之前所締結之連理。而婚約除了在上天之前也同時擁有世俗外在法院證明。
[2] 參考: Der innere Weg: Die großen kosmischen Lehren des Jesus von Nazareth. Offentbart von Bruder Emanuel, dem Cherub der göttlichen Weisheit. Würzburg: Universelles Leben 1994.
[3] 參考拙作「靈魂的探索」第一章。P. 20.
[4] 參考Anne Dooley: „Silberbrike“ spricht. P. 28. 這是自然界的定律,他自己認為沒有看過例外。
[5] 或叫「類似」。參考Klaus Meurer: Komm mit ins Licht. Hrsg. v. Universelles Leben. P. 25.或歌德所謂的 “Affinität“.
[6] 參考聖經中耶穌一再強調的訓誨。Matthäus 7, 1-5; Markus 4, 2f; Lukas 6, 37f/3-5; Lukas 6, 41f/1-2.
[7] 甘地當世是處於老年靈魂中第五階段,他的靈魂能量以「戰鬥者」為主。他已經成長出一股對人類的愛,這股愛賜給他更多力量取代用怨恨方式來帶領群眾。參考:V.Hasselmann: Archetypen der Seele. P.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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